我曾经是一个杀手,呵呵公路上的,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太幸运了,简直就是万幸才保住了自己这条小命。越是不成熟的时候,越容易跟别人、自己争强斗狠。想当年,我开着一辆小奥托跟奥迪在四环上飙车,车速145公里/小时,遇到突发情况就凭勇气和运气,完全不管不顾,整个一个疯狂老鼠,当时还觉得其实奥迪也就那么回事,其实人家是逗我玩,不然我哪儿追得上他啊。后来换了桑塔纳2000,那车刹车不好,底盘又不稳,我硬是开着它在顺义、怀柔的山路上夜间飙车,觉得是自己挑战自己,凭借刚刚学来的粗浅赛车弯道技术在漆黑的盘山路上拼命踩油门过弯,还尽可能地用尽路面宽度,想也没有想万一转过弯对面来一辆大卡车该怎么办。危险,实在是危险,也够幸运的,那天晚上那条山路好像就是我自己的练车场,别人都躲得远远的,免得遇到我这个疯子。
公路上开车脾气大的时候,多半是因为自己太浮躁,争强好胜,其实抢来抢去也快不了几分钟的,我真的掐着表算过。而且路上大家谁也不认识谁,让一下,没人会指着我说“太面了”,呵呵,更何况我还心疼我的“小红”,蹭坏了还得我自己花时间、花精力去修。再说碰了撞了,自己也会觉得很没面子,我宁愿路上让几分,然后朋友们都说我开车很安全,从不发生交通事故。有勇气争强斗速度的车友就去赛道里会会吧,马路上还是老老实实做司机。